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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货物安全运输合同(精选3篇)

admin 发布于2025-05-15 21:43 文档大全 4 0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成都市_____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仟佰拾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

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月日

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月日

业务联系电话:

代收款查询电话:

包装货物安全运输合同 篇2

甲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________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_________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 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 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 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

(七)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 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人及紧急事件联系人:

24小时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包装货物安全运输合同 篇3

第一章工程概述

1.1主要设备、建(构)筑物概况

_____有限公司需关停火电厂共3座,分别为_____火电厂、_____火电厂和_____火电厂关停机组合计5台,共3.9MW。

_____火电厂位于_________,1#机组6MW于1981年建成投产,对设备进行了改造;2#机12MW于投产发电,均为燃煤火电机组。3月转为停机备用。

_____火电厂位于__________,现装机一台6MW,投产发电,为燃煤火电机组。11月转为停机备用。

_____火电厂位于__________,装机两台共15MW(2×7.5MW),两台机组分别于和投产发电,均为燃煤火电机组。3月转为停机备用。

1.2主设备情况:

1.2.1锅炉共5台。其中_____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JG-35/3.82-M和YG-75/3.82-M1型燃煤锅炉,生产厂家分别为江西锅*厂和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_____火电厂2台型号都为JG-38/3.82,生产厂家为江西锅*厂;_____火电厂1台型号为SHF35-39/450,生产厂家为江西锅*厂。

1.2.2汽轮机共5台。其中_____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N6-35-1和N12-3.43,生产厂家为青岛汽轮机厂;_____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CC6-3.43/1.27/0.39和N7.5-3.43,生产厂家都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_____火电厂1台型号为N6-3.43-1,生产厂家为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1.2.3发电机5台,其中_____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QF-6-2和QF-12-2;_____火电厂2台型号分别为QF2-7.5-2F和QF-7.5-2,生产厂家分别为四川东风电机厂和山东济南电机厂;_____火电厂1台型号为QF-6-2,生产厂家为济南*电设备厂。

1.3建(构)筑物情况

_____火电厂:厂房、干煤棚、输煤栈桥、脱硫塔、锅炉烟道、#1烟囱80米(砖粉结构)和#2烟囱1内完成过拆除50MW火电机组项目一项以上的业绩(附原合同备查,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给甲方)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有五年内的违约记录。组成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协议,联合协议须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一并提交。(4)中国国*集团公司商业合作黑名单中所列的组织或个人(包括组成联合体)不得提交受让申请(具体名单以国电集团提供的资料为准)。(5)受让方经转让方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因未能及时履行承诺造成的工期延误,参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2.2受让方必须具备三处同时施工的能力,在各拆除现场成立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经理、总工、安全主管、物资等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主管必须由电力建设单位的人员担任,并且熟悉火力发电厂系统、曾经担任过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机组建设或拆除工程,并持有电力工程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证或二级建造师证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类证)”。

2.3确定的项目部组成人员(附人员名单和相关证件)不得随意变动,并用受让单位正式文件通知转让方。施工中如果人员变动同样用正式文件通知转让方。转让方有权利提出变更项目部的组成人员。

2.4管理人员必须提前3~5天办理相关机具、人员入场手续,待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方案)审批完毕、人员入场教育完成后,方可开始作业。作业的第一项工作是为拆除做准备,如现场办公条件、通电、通水、通路等,然后进行现场隔离。隔离完成后才能开始拆除作业。

2.5按照劳资关系给危险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6拆除工程安全及履约保证金根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付。

2.7拆除进度、物资转运除严格按照已制定进度网络图执行外,还应接受受让方的临时协调。

2.8按下表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表中所列的大型施工机械以及后续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大型施工机械,不得在实际施工时俭省,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作为违章情况处罚,处罚额度为使用俭省机械的台班费,在保证金中扣除。

2.9大型施工机械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办理入场报验手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2.10金属切割使用量最大的耗材——氧气和乙炔,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二〇一一年第591号),从采购、运送到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11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报告。

第三章工程范围及特点、难点

3.1.拆除范围

3.1.1设备部分

3.1.1.1_____火电厂:2台锅炉、2台汽轮机、2台发电机、1台变压器、机力通风冷却塔、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1.2_____火电厂:1台锅炉、1台汽轮机、1台发电机、1台变压器、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1.3_____火电厂:2台锅炉、2台汽轮机、2台发电机、2台变压器、机力通风冷却塔、所有辅助设备、高低压盘柜、所有电缆及电缆支架。

3.1.2保留区域及设备。

3.1.2.1_____火电厂保留生活水取水系统及管路。

3.1.2.2_____火电厂保留生活水取水系统及管路。

3.1.2.3杨家湾、石坝、筒车坝三个火电厂未纳入本次拆除范围的建(构)筑物。

3.2系统隔离工作

拆除前需完成的系统隔离工作,由转让方另行处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

3.3工程特点及难点

3.3.1施工场地有限,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高、难度大,拆除工程时需保证拆除工作自身安全,且对机械设备装备能力要求较高。

3.3.2施工中设备拆除、装卸及清运、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工程量大。因此本工程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控制的难点。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油、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3.3.3.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的拆除,特别是大件的拆除,难度很大,承包方要具备同等电力设备安装或相应的建、构筑物拆除能力,需有专业的劳动力组织能力。

3.3.4.因本工程拆除设备量大,设备等运输量也非常大,为保证工期,故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大型起吊能力及大型车辆运输能力。

第四章技术要求

鉴于本工程为分区域分批拆除工程,且存在施工场地有限、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高、难度大、设备运输工程量大、工期要求严格等特点,为了保证拆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卫生及在规定工期内高质量完成拆除工作,拆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技术要求施工。

4.1施工工期

根据_____有限公司关停火电厂设备实际情况,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实现,施工单位应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检查与控制、协调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4.1.1拆除分为拆除杨家湾、石坝、筒车坝三个电厂的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10月31日前完成,达到地市州经信委验收标准)拆除标准达到转让方的要求。

4.1.2工期保证主要措施

为保证工程进度如期实现,受让单位应从组织保障、资源配置、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检查与控制、协调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本拆除工程。保证措施主要包括:

4.1.2.1组织措施保证。

4.1.2.2前期准备工作保证。

4.1.2.3资源配置保证。

4.1.2.4施工进度计划保证。

4.1.2.5施工协调管理工作保证。

4.1.2.6施工方案、工艺保证。

4.2.拆除现场总平面布置

4.2.1布置原则

4.2.1.1尽可能使场地布置功能齐全、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

4.2.1.2符合规程对安全、防火、防爆、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2.1.3根据工程拆除的先后次序安排,尽量使得场地重复使用。

4.2.1.4力求节约用地,提高场地利用率。

4.2.1.5拆除的设备和建筑物应及时外运。

4.2.1.6符合总体施工进度要求。

4.2.1.7设备拆除与建筑物拆除、分散拆除与集中拆除、上部拆除与下部拆除、相邻之间拆除等,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乙方在施工中应按照批准的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合理谋划、精心组织。

4.2.1.8施工中禁止首先破坏承重、结构等关键稳定体系。如锅炉本体附属、受热面拆除完毕后,最后安排钢架拆除。

4.2.1.9工期较长的拆除分项,必须优先开工,做好高密度施工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4.2.2生活、办公临建的布置

4.2.2.1由于现场场地较为紧张,生活区与生活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4.2.2.2现场办公用房由发包方统筹安排场地。

4.2.3生产临建的布置

4.2.3.1本工程为拆除工程,同时施工场地有限,原则上拆除范围内不安排生产临建设施。

4.2.3.2施工道路尽量利用现有厂区道路和拆除区域范围内的原有场地。

4.2.3.4现场不设堆放场地,拆除设备直接运出拆除区域。

4.2.3.5拆除区域内的临时工器具存放点采用集装箱,便于现场管理和移动。

4.2.3.6机具、材料(施工耗材)、报废物资分选和堆放,要由受让方统一管理。

4.2.3.7报废物资的分解作业场,要与拆除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交叉作业。

4.2.3.8报废物资的堆放不能占用通道,同样也要与拆除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

4.2.4拆除运输道路布置

4.2.4.1.施工区与生产区的隔离、厂区内施工的运输路线和道路划分、构筑物使用等都应统一进行管理并服从转让方的安排。

4.2.4.2.施工区域及通道原则上采取封闭管理和使用,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逐段和分区域进行隔离。

4.2.4.3施工运输道路按转让方制定的运输线路进行布置和使用。

4.2.5现场排水、排涝布置

4.2.5.1现场排水以明-沟、盲沟、土沟、地下井点降水等相结合的方式在原有排水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排水设施的维护和疏通要做到日常化。

4.2.5.2承包方应配置必要的移动式潜水泵以备应急。

4.3主要施工措施

4.3.1组织措施

4.3.1.1在各电厂设置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管。

4.3.1.2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安全责任。

4.3.1.3建立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4.3.1.4指定与发包方的工程联系人员。

4.3.2技术措施

4.3.2.1编制总体施工方案,总体施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在招标过程中进行审查。

4.3.2.2总体施工方案必须包含总体规划、机构组织、机械和人力投入、总平面布置、进度网络图、施工难点、保证安全和进度的主要措施(包括费用安排)、需要编制的专项方案目录、安全文明生产措施、事故应急救援等内容。

4.3.2.3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总体施工方案确定需要编制专项方案的作业,如爆破拆除、基坑支护、大件拆卸(包括汽包、汽机、加热器、发电机转子及定子、除氧器及水箱等)等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必须履行编、审、批手续后才能作业。

4.3.2.4开工前转让方应对拆除部分和生产系统涉及到水、电、气(汽)、油、煤等系统的作业,作业前由双方派人进行隔离措施确认,办理签证手续。

4.3.3安全、环境、职业健康

4.3.3.1安全目标

4.3.3.1.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4.3.3.1.2不发生火灾事故;

4.3.3.1.3不发生交通事故;

4.3.3.1.4不发生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4.3.3.1.5不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机械与设备损坏事故;

4.3.3.1.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3.3.1.7不发生垮(坍)塌事故;

4.3.3.1.8不发生影响在运机组的安全事件;

4.3.3.1.9不发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4.3.3.2.机构、人员和设施

4.3.3.2.1机构设置见2.2条要求。施工单位应对本拆除工程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拆除过程中项目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施工方安全第一责任人。

4.3.3.2.2拆除工程项目部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建立安全监督网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3.2.3受让单位必须配置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需要的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进入本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

4.3.3.2.4必须配置满足本工程安全施工需要的机、具,特别是大型起重设备。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测,并取得准用证。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汽机主厂房内的行车,可在设备拆除过程中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使用前必须经过政府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鉴定。

4.3.3.2.5施工用电设施必须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向业主报送《电力建设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3.3.4.2拆除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处理。

4.3.3.4.3为了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违章现象的有效监控,按照《中国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要求,受让方应合同签定后、拆除施工前,向受让方交纳拆除工程安全及履约保证金并与_____有限公司签订安全协议。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件将按照_____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安全协议中规定条款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

4.4施工设施

4.4.1生活、消防用水布置

4.4.1.1生活用水从就近厂区生活用水的水源点装阀门控制,统一管理。

4.4.1.2消防水利用原厂区的消防系统,与非拆除区域的系统分离,拆除区域增加施工消防水控制阀进行隔离,原则上拆除区域不重新布置消防水系统。

4.4.2施工区用水布置

施工区用水原则考虑利用拆除区域内原有供水系统,采取重新隔离的办法。根据拆除的具体进度逐一进行隔离、拆除,确保施工区的施工用水,原则不重新布置。

4.4.3施工用电布置

本拆除工程的施工用电原则是从业主指定的电源接入点接入,施工单位提供电源所用材料。施工所有临时用电统一从临时配电柜接出,便于现场用电管理。

4.4.4施工用气布置

施工用氧气、乙炔等现场用气采用市场上供应的合格瓶装气。氧气瓶、乙炔瓶在现场选择安全的存放地点,临时库房符合安全规定,安排专人保管,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4.5力能管理

4.5.1生活用水由承担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转让方提供水源,作为施工期间的工程用水。受让方在水源点加装计量表,施工用水价格参照当地水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受让方按水量向转让方支付费用。

4.5.2施工用水由承担拆除工作的施工单位负责上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

4.5.3生活、施工用电,由受让单位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计量柜以后的低压线路及配电箱由具体使用单位自行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电能由转让方提供,受让方提出供量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电源点。在每个供电点安装计量表,施工用电价格参照当地供电部门确定的标准,受让方按电量向转让方支付费用。

4.5.4上述管理要求,受让单位应另行编制管理细则。因施工用电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施工与组织、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必须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分管范围内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工程中至少采取如下保证措施:

4.5.4.1施工用电配电箱(盘)实现标准化(形式统一,颜色一致,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5.4.2拆除区域内临时照明统一布置,根据拆除工程的具体需要,设广式照明。

4.5.4.3施工电源设专人统一维护管理,坚持每天一次的现场用电安全巡视制度,及时消除用电隐患。

4.5.4.4不得随意私拉乱接电源,如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向用电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用电负荷、使用时间、结算方式、安全措施等。

其它

1.提供资料

1.甲方无保留的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尽可能的提供本项转让资产的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要求的与拆除施工相关资质、资料和报告等。

2.其他约定

1.所有设备严格以现状交易为准,甲方不保证设备的质量、品质等,乙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清单进行拆除,遇无法确认的设备和材料,需甲方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确定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签署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甲方经纪会员执一份,重交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签章: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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